常量指针和指针常量和常量指针常量
常量指针和指针常量和常量指针常量
常量指针:指向常量的指针。
示例一:
|
|
此时不能通过指针修改数据对象的值,但可以改变指针的指向。比如此时指针p不能改变n的值,但是可以指向另一个变量,把上面的代码做修改:
|
|
示例二:
|
|
比如我们要定义一个函数,功能是打印某个对象的值,我们此时只希望函数有打印功能,不希望传进来的指针可以被修改,我们就把它变成常量指针,这样就只能打印,不能修改.
指针常量:指针指向的位置不可变化。
要注意一下,指针常量和其他常量一样,必须在定义时初始化。
此时不可以把指针指向其他地方,但是可以改变指针所指的目标数据对象的值。
示例一:
|
|
常量指针常量:指向常量的指针常量(指针的双重只读属性)
他的性质是**:指针值不可改变,指向的目标数据对象也不可改变。**
|
|
使用场合,作为函数的参数.
最后修改于 2018-12-25
本作品采用知识共享署名-非商业性使用-相同方式共享 4.0 国际许可协议进行许可。